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、有关单位:
为加强和规范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工作,根据《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3号令)、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办投资[2016]434号)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,深圳市工程咨询协会将协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2016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工作。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对需要申报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、资格升级或资格延续的各招标代理机构须严格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办投资[2016]434号)的要求,认真准备并及时报送材料。
二、深圳市工程咨询协会将按照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,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。
三、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报的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于2016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深圳市工程咨询协会。
四、材料接收地址:深圳市工程咨询协会(通讯地址:深圳市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1301室)
联系人及电话:余海兰 83799079 13603099833
程夏玲 83799077 13428784469
深圳市工程咨询协会
2016年3月1日